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要求,充分发挥我省“双创”示范基地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积极作用,促进全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9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升“双创”示范基地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
今年7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对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带动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各项工作,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若干措施》,并广泛征求各市政府及部分企业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起草原则
《若干措施》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三点:
一是对标对表中央部署。除属于国家事权的事项外,对照国家文件提出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在壮大创新创业内生活力、打造创业就业重要载体等方面,逐项研究提出我省的贯彻落实举措,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密切结合我省实际。着眼发挥我省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突出区域类、高校院所类、企业类“双创”示范基地的不同功能定位,发挥各自特色,促进优势互补,形成服务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合力。
三是鼓励探索创新试验。鼓励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先行先试,突破制度障碍,切实解决创新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资金、信息、政策、技术、服务等瓶颈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六个部分,16条措施。
第一部分,提升服务带动作用,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强化复工复产服务,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生产组织优化、资源高效配置和质量效率提升。
第二部分,提升就业带动作用,拓展创业就业空间。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拓展创业带动就业空间,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和创业成功率。
第三部分,提升协同带动作用,强化融通创新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深化产学研融通创新,强化双创示范基地协同联动,增强各类主体协同创新创业能力。
第四部分,提升金融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服务方式。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创业试点,拓展创投服务创新创业领域,鼓励探索金融服务创新,发挥金融对创新创业的支撑作用。
第五部分,提升开放带动作用,提高双创开放水平。建设开放型创业孵化载体,参与多双边合作机制建设,以开放合作提升市场化、国际化水平。
第六部分,提升改革带动作用,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改革,打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生态、制度环境和文化氛围。
四、出台意义
《若干措施》的出台,紧密结合河北实际,从复工复产、创业就业、融通创新、融资服务、开放合作、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相关举措,有助于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促进“双创”更加蓬勃发展,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带动经济运行稳步回升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